关于成立“创建州级文明学校办公室”的决定
为把我校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紧抓好,始终坚持“四做到”:
1、组织上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制度、有队伍;
2、制度上做到:完备、科学、符合实际、有特色;
3、工作上做到:深入持久、长抓不懈;
4、成效上做到,抓精神文明建设,确保教育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推动素质教育的顺利实施,更好地完成培育“四有”新人的任务,促学校发展。为保证我校创建文明宿舍、文明班级、文明学校的工程顺利实施,特成立青龙学校文明学校建设领导小组。
主 任:孙青龙(校长)
副主任:唐红兵(副校长)
组 员:李友富(党支部书记) 陈前海(政教主任)
蒋亮明(教务主任) 杨红清(团委书记) 李金柱(教师)
西双版纳州青龙学校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