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抽查人数作业批改总量(基训、单元测试) 实际总量= 被抽查人数 六、课外辅导 课外辅导包括学校统一安排的早、晚自息下班对差生的辅导和竞赛、校园文学社、兴趣小组等特长生的辅导。 1、各科任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安排时间准时下班,不迟到、不早退,有效地利用辅导时间,原则上,学校早自习安排一般是语文,英语,语文、英语教师下班一定要有领读和指导性阅读,各班都要书声琅琅,晚自习下班教师在管好班上组织纪律的前提下或找学生谈心(不得影响班级其他同学自习)或进行针对性的讲解和个别辅导。辅导时,要采取因材施教的原则,热情耐心细致地解答学生的疑难。尤其是对差生,要制订差生转化计划,采取的方法和措施,达到什么样的目标,期目要写出差生转化总结材料报教务处。 2、转变差生,培养特长生是我校的一大特色,每一位教师都要予以充分重视。 3、对承办特长生(包括英、体、美、音专长生的培训)辅导的老师,首先要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辅导计划和措施,确定近、远期目标,并报学校备案。 4、要把特长培养成各级学科及活动竞赛的后备军,要使他们在各竞赛中脱颖而出,并在比赛中获得较好名次。 5、鼓励和指导特长生在课余积极撰写学科小论文(包括新报道、学习心得等)投寄报刊杂志。 七、考试 (一)命题、组考、阅卷 1、学校每期统一举行期中、期未两次考试。期中考试内容及时间一般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期未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制卷、组考。各学科的单元测验及月考利用课堂教学时间进行。 2、考试命题要紧扣大纲和教材,着重于基本技能的教卷,试题的难度要适当,一般是基础题,一定要注意研究历届中考试题,把握命题特点和趋向,要善于将多套优秀试题精编为一套试题。 3、各科期评成绩按平时30%,期中30%,期末40%评定(取消期中考试的年级或科目则按平时50%,期末50%评定)并及时送班主任登记,期评考成绩未及格的留级。 4、考试务必有目的进行。禁止以考代“课”,只“考”不“改”。每次考试试卷要认真评阅、认真总结、及时讲评。凡由学校统一组织的考试,由班主任向各任课老师了解分析情况后,要写出详细的分析报告交教务处。 (二)监考 根据教务处的监考安排,有关教职工要按时参加监考,因私事不能参加临考的,应自行找人顶替并向教务处说明情况,因公事不能参加监考的,应有尽有主动与教务处联系,共同商定监考人。无帮不参加监考的作旷课处理。 (三)考试及监考纪律要求 为严格考纪、考风,为达到“正学风、先下考风”的目标,参照各级各类考试有监考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条例,希全校师生遵照执行。 A、考试 1、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严格认真参加考试。 2、考前准备充分,准时进入考场,按规定座位入座,迟到半小时者,取消该科考试资格。 3、考桌上只准放规定的文具,答题只准使用兰黑墨水。 4、保持安静,独立思考,不准以任何形式作弊。 5、考生只允许举手询问卷面印刷不清的问题,不得询问与试题解答相关的问题,不得私下交谈,借机作弊。 6、学号和姓名应写在规定的空格内,答题字迹要清楚,卷面要力求整洁。 7、考试时间一到,必须停止作答,试卷按秩序交好后离开考场。 8、开考半小时后,方能离开考场,提前交卷后,应远离考场,不得在周围逗留和交谈。 9、以任何形式弊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分、扣分、按班级校规处分。 10、考试违纪者扣分及处分细则: ①谈论、喧哗、交头接耳者 各扣卷面分5---10分 ②递纸团者 扣卷面分5-----10分 ③交换试卷者 扣卷面分10------15分 ④交白卷或罢考者,在学校公开批评、记过一次并通知家长 ⑤在卷面上乱涂乱画者,公开批评,扣卷面分10---15分 ⑥交卷后,在考场周围逗留不听劝告者 ,扣卷面分5---10分 ⑦弊不听监考教师劝告并威胁顶撞教师者,公开检讨,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⑧考试时间已到继续做卷者; 扣卷面分10---15分 ⑨一场考试中舞弊次数达5人次或以上者 ;扣卷面分5----10分 ⑩以上扣分标准,有舞弊动机而未成事实者,按低限扣,造成事实者按高限处理。扣班级目标管理分5分以上,每增加一人次,增加扣一分。 在班主任组织下应对以上十条,在考试前进入认真学习,监考教师在开考前十分种应向学生宣读这十条。 B、监考 1、监考教师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将违纪情况及时予以记载,考完连同试卷一起交考务办公室。 2、监考教师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允许无故缺席和随意兑换监考,中途不准离开考场。(因病因事不能监考者,开考前1小时请求学校另行安排。) 3、监考教师不准在考室看书、年报、打瞌睡、抽烟、不准随意交谈,不准随意翻动学生试卷,除公开回答问题外,不得回答与试卷有关的问题。 4、监考教师不得提前开考和终止考试时间,考试时间由学校统一开、终考信号,如未统一信号,则由两名监考教师商议开、终考时间。 5、监考教师违纪,视情节轻重,适当扣除监考补贴或工资,扣除标准如下: ①迟到、早退5分钟内,未造成严重影响者,扣10元; ②迟到10分钟及以上者,取消监考资格; ③监考人员发现及登记违纪舞弊人次少于监控系统登记人次,每少于一人次扣5元; ④不经学校同意擅自兑换监考,监考双方不给予补贴; ⑤无故旷考一场者,按监考补贴标准,加倍扣除; ⑥违反监考第3条者,每发现一人次扣5 元; ⑦监考完后,应将试卷按顺序装订好,如需贴密封条,则巾好并连同登记情况一起交考务办公室;严禁任何教师翻阅试卷,未按要求装订好及不按时交者扣5----10元;发现任何教师翻动或改动试卷者扣5----10元; 以上扣款落实到每个监考员的补贴或工资上;希望各监考人员认真学习以上有关条例,不明之处,解释权在校长办公室。 八、听课 听课是为了相互切磋,取长补短,共 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理论水平,因此,听课作出如下规定: 1、青年教师每期听课不得少于20节。 2、一般教师每期听课不得少于10节。 3、教研(年级)组长,各学部(小学、中学)主任,可折算时数,但听课不得少于4节,行政人员可进行抽查听课。 4、每月(第四周星期五以前)由教务处登记听课节数,并在发工资前统计公布。 5、听课要作好听课笔记,课后要与上课教师交换意见,互相切磋,取长补短。 6、听公开课(试验课、研究课、示范课)后,组织者要组织听课人员进行评议。评课时主讲人回避,但要实事求是,要作好评课记录,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主讲人。以利于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和课堂教学改革的深入。 九、教学教研 1、教师要积极承担学校安排的各类公课,要积极从事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本着服务教学 2、提高教学,优化教学的思想,围绕教学工作的各个侧面,将教研与教学主体----学生紧密联系起来,各班要以班主任牵头,定期(每月至少一次)召开本班任课教师会,研究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落实优等生、希望生和差生,分析其相应的强弱科,并制订相关的措施。 3、要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教学经验,使其达到理论高度,并以书面形式(论文)定期送交教务处,学校将优秀论文向有关报刊杂志推荐,发表后学校将给予一定奖励。 十、请假制度 我校是封闭式管理的学校,所以要求全体教职工都必须全天住校,但因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1、学校每二周放假一次,中途如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若请假者,每二周最多只能请假一次。 2、请假一天以内(含一天)由教务处批准,且经教务处同意将课调好,二天以上(含二天)由校领导批准,所教课由学校统一安排。婚、丧假各三天,超过三天按事假计算,所任课由学校统一安排。请假必须履行请假、调课手续后方能离校,返校后要及时销假,离校后非特殊原因不许电话或托人带信请假,未经校同意不来者,当作旷课处理 3、对无故旷课者,除扣发基本课时津贴,另按50元/节扣发,累计旷课达成6节或3天以上者,作违约解聘处理。 十一、总结 1、教学总结内容大致有: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学生学习的情况,主要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意见等。写好教学总结便于学校分析、研究及调整教学情况。 2、各处室、教研组长、各学部主任、任课教师及特长生辅导老师在学期末都要写出详细的书面总结交教务处。 3、总结必须在学生离校3天内上交。